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,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。学生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。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,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新生入住学生公寓,凭住宿缴费收据和学院所开证明到所分配的学生公 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,并领取房间钥匙,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、床位号住宿,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。
二、每个宿舍设舍长一名,报本楼管理员室备案,舍长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 。
三、宿舍成员应合理使用、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、设备。严禁学生在宿舍墙壁和家具设备上剔、凿、钉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。
四、学生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整沽,宿舍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,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,禁止饲养各种禽类和小动物,禁止停放自行车。
五、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,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、堆放垃圾 ,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盟洗池内,禁止在阳台、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 物品。
六、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、热得快、电热杯等电加热、电炊器具,不准私接电线。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,禁止存放各种有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,禁止焚烧废弃物。
七 、禁止在宿舍内酬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,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。
八、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,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,学生晚归应填写晚归学生情况登记表,对在校期间晚归或夜不归宿的学生根据累计次数,依据《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相应处理( 6次及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)。
九、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他人 。
十、不允许学生自行租房居住,对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要租房居住的,必须按照《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》要求,由学生本人申请、家长签字、经学院同意并签订有关协议后报学校批准,学校不负责学生校外的住宿安全。对未办理相关于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,一律按夜不归宿学生对待 ,报学工处处理。
十一、因退学、开除的学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一周内搬离宿舍 。
十二、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,按照《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处理。
十三、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澳门新莆京游戏app学生工作委员会。
澳门新莆京游戏app学生工作委员会
二0一六年十月